长沙市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(同一抵押权人情形)操作细则(试行)
(一)适用
同一抵押权人的情形
(二)组合登记业务类型
组合登记(转移登记+抵押权变更登记)。
(三)办理程序
申请、受理、审核、登簿
(四)办理时限
组合登记(转移登记+抵押权变更登记)3个工作日
(五)收费
1.不动产登记费:住宅80元/件,非住宅550元/件;
2.证书工本费: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工本费,向一个以上权利人发放证书时,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;
3.土地收益金:划拨土地上个人名下的住宅需收取。按不动产计税金额的1%缴纳。
(六)申请
买卖双方及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“转移登记+抵押权变更登记”模式的组合业务;抵押权变更登记可变更抵押人、主债权数额和债务履行期限。
(七)申请材料
产权类:
1.转移登记申请书;
2.申请人身份证明,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还应收取《长沙市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》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;
3.不动产权证书;
4.买卖合同;
抵押类:
1.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书;
2.申请人身份证明,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还应收取《长沙市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》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;
3.不动产登记证明(仅发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供);
4.抵押期间转让不动产具结书(统一抵押权人情形)。
(八)注意事项
1.收件。业务受理后,按类别进行装袋,并移交至审核人员。
2.发证。转移登记业务办结后向买方推送不动产登记证书电子证照;抵押权变更登记业务办结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送不动产登记证明。
公司有贴心服务的售后客服团队,有全天24小时监控的物品保管场地,全程保护客户隐私。
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标准收费,公开透明,拒绝各种收费套路。
典当业务5天起当,随借随还,抵质押可不解押,循环使用,到期可续当或赎当。
根据《典当管理办法》,带上当物相关票证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。
长沙民品典当十分钟到账。当物经鉴定评估后,完善登记手续就到账。
“2007年”经商务部、公安部批准,工商注册登记设立的正规金融机构,安全有保障。